2022.05.03 - [健康管理之接種COVID-19疫苗規範]
由 jenner 在 二, 05/03/2022 - 14:17 發表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4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3237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尚未減緩,且境外移入病例數尚處高點,本土疫情亦持續升溫,社區傳播風險快速升高,爰自111年4月22日起,再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24類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
三、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國教署已函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等,積極鼓勵相關人員儘速完成接種3劑COVID-19疫苗。
四、隨文檢附前函,請鼓勵未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之教育實習學生儘速接種,並自111年5月9日起依該函所示之相關規範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