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0 -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防疫規定]
***今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畢業師資生請注意了***
教育部來函說明如下: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相關防疫規定辦理,本考試如符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自主應變、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之應考人,得參加考試,惟於111年6月4日當日經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未經PCR檢測,或檢測結果未出來者,或確診未解除隔離者,不得應試,將請應考人考試當日勿前往應試,本部於考試結束後公告退費程序。
二、為確保整體應考人於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期間健康及安全,應考人防疫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應考人提前20分鐘到達考場,並請自行準備及佩戴口罩。考試期間請務必做好防疫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或消毒,避免與他人交談。
(二)凡經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未經PCR檢測,或檢測結果未出來者,或確診未解除隔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之應考人,皆須於考前自主通報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未先通報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者,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審議,最重為取消考試資格,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辦理。
(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之應考人,於接獲政府單位、學校或所屬機關(構)等通知後,須立即與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聯絡,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得依情況安排隔離試場;未主動通報者,考試當日不得參加本考試。
(四)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未經快篩之自主防疫應考人交通方式:依「放寬COVID-19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就醫」之「非緊急就醫/採檢」辦理。應考人除搭乘防疫計程車外,得依各地方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等方式進行。如由親友接送,考量車廂內為密閉空間,作法如下:
1、車上非考生者僅有駕駛1位,不可有其他非考生人員上車陪同。
2、駕駛須為「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考生同戶之同住者。
3、車程中,車上人員均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一定距離;即考生坐於後座、不可飲食、維持手部衛生。
(五)考試當日應考人於複檢後仍有發燒情形(發燒為耳溫≧38°C;額溫≧37.5°C),安排至隔離備用試場應試。倘有其他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及喉嚨痛等),考區將視情形安排至隔離備用試場應試。
(六)當天發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之應考人,中午須於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用餐,並由考(分)區代訂及送餐。
(七)考場不開放親友進入考場陪考,除使用特殊試場者申請且經同意後,可由1位陪考人員陪考。其陪考人員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3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為原則,僅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者,須進行考前48小時篩檢(含家用快篩)且為陰性。特殊試場陪考人員應全程佩戴識別證,並請務必遵守考(分)區規劃防疫措施及試場與休息區相關規則。
(八)應考人及特殊試場陪考人員應於考試結束後儘速離開試場不得逗留。
三、依本考試簡章及試場規則規定,不配合考區防疫措施者,依本考試試場規則扣分、扣考;考試當日須繳交「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健康關懷問卷」。
四、請考生考前務必自主通報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電話:02-2732-3968;電子信箱:tqa@tea.ntue.edu.tw;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意見信箱https://tqa.ntue.edu.tw/TEA07.aspx)。
五、有關「通報單」、「應考切結書」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考人健康關懷問卷」或「特殊試場陪考人員健康關懷問卷」及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本考試試務行政組已公告於本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相關表件檔案置於「檔案下載區」,供下載使用,請務必遵照辦理,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如有未盡事宜,請於考試前隨時留意本考試網站最新消息事項辦理。